第一个有意义的欧洲船舶氮氧化物限制是否即将出台?

削减波罗的海和北海运输中氮氧化物(NOx)的立法又近了一步,波罗的海沿岸国家决定在指定的所谓“排放控制区”(ECAs)申请更严格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制。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sation)的《防污公约》(Marpol convention)规定了允许某些海域被指定为“ECA”的规则。它们允许对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设定限制。波罗的海和北海的硫磺标准已经收紧,但到目前为止,只有北美和加勒比地区的eca降低了氮氧化物的限制。

现在是赫尔辛基委员会——由波罗的海沿岸的9个国家组成——和欧盟已经同意向国际海事组织申请在波罗的海实施更严格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制。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70)预计将于2016年10月考虑该申请,同时还将考虑在北海和英吉利海峡建立ECA。

波罗的海的航运每年导致空气中沉积超过13000吨的氮,使现有的富营养化问题进一步恶化。

举措包括氮氧化物在波罗的海ECA首次讨论了2007年,但一系列的环境和经济研究证明氮限制了几年来完成,2014年俄罗斯未能加入Helcom伙伴同意推进国际海事组织的应用程序。与此同时,俄罗斯推迟了所有NECAs的III级实施日期,从而导致新的ECAs在MARPOL中的固定日期只适用于北美。因此,根据即将实施的波罗的海和北海排放标准,新船舶发动机的“III级”氮氧化物要求将从2021年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