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和航空排放:时钟正在滴答

In 1997 the parties to the Kyoto Protocol agreed that greenhouse gas (GHG) emissions from international aviation should be ‘limited’ or ‘reduced’ working through th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sation (ICAO), a UN agency responsible for setting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civil aviation.

自京都以来,国际民航组织未能递送或同意任何强制性的全球政策来减轻排放。组织关闭了门,一个接一个地,几乎每个可想象的市场
减少航空排放的措施,现在在对行动的压力下,在采用全球解决方案的压力下深受划分。

以下时间表展示了国际民航组织的缓慢进展,而1999年至2009年的航空二氧化碳排放量在每年之间平均增长4.3%,而今天的航空公司仅占人类活动累积气候变化影响的4.9%。

下一步是什么?

到10月4日,国际民航组织的三年内大会需要同意全球基于市场的衡量标准,以及国家和地区的框架,以实施自己的计划,直到全球措施生效。未能在大会上采取行动将触发自动恢复欧盟ETES的全部规定,并确认国际民航组织在气候变化失败时的地位。